如何才能使得我們的商標成功注冊呢?這是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即便是通過了商標審查,在初審公告后,也可能會面臨商標異議的狀況,那么為什么商標會在初審公告后被異議呢?
一、什么是異議:
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
二、商標為什么會被異議
客觀來說商標被異議存在很多情況,比如被他人視為搶注在先知名品牌、模仿攀附他人的馳名商標、構成他人申請商標的在先障礙、損害了他人的在先權利等等。
商標被異議,流程上來說是合法的,也是商標審理的一個監督機制;并且賦予了公眾一項監督權力,最大程度上保證商標的公平公正審查,同時也給公眾提供了一個救濟商標的機會,希望一些錯失商標的申請人可以有一個合法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商標權益。
三、被異議了怎么辦:
當然是要積極的去應對,去做答辯,陳述事實與理由,證明商標的合法性,也可以通過一些合法使用證據去佐證以及提供品牌創立依據。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代理機構。
四、異議答辯期怎么定:
被異議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內(指信封背面郵戳時間)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
五、異議答辯莫要慌,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被異議商標和引證商標不構成近似
被異議商標已經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說明該商標從一定程度上講是符合商標法規定的。
2、被異議商標和引證商標行業不同
知名品牌異議他人的商標,很多情況和所屬行業不一致。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在服務內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顯的差別,不屬于類似服務。
3、異議人謊稱被異議人模仿抄襲
個別異議人異議他人商標時,異議人的代理機構慣用一些說辭。如:異議人稱被異議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模仿其馳名商標以及被異議商標的注冊使用,易造成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和不良社會影響。
4、異議人是否是惡意異議
異議人有些為惡意異議,即出于不正當的目的利用商標異議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標及時注冊。
眾所周知,一旦初審的商標被他人異議,至少要增加10個月的時間,延長了商標不受法律保護的空白期。
5、提供有關該商標的一些證據材料
如:申請商標的設計理念;含義;發展歷程;加盟店;公司招牌,加盟商門頭等任何使用商標的地方;銷售發票,納稅申報證明;廣告合同,宣傳單頁手冊;公司促銷或其他推廣宣傳活動資料等。
綜上所述,初審公告期的商標是公開的,只要公眾覺得該商標有問題的,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不過,異議是要出示理由書的,還要繳納官費,所以在沒有影響到自身的情況下,還是建議大家不要隨意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